贵州省联合慈善医疗援助中心
信息审批制度
一、总则
为进一步提升贵州省联合慈善医疗援助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文件管理水平,规范文件制订、审核以及批准流程,使文件管理过程中规范化、制度化开展工作,明确职责,严防各类失误和错误的发生而给中心造成的不必要性损失,特制订本制度。
二、使用范围
本制度所指文件为中心业务文件、行政文件及其他文件三类。
(一)业务文件
业务文件是指中心业务项目所需对外发布或向委托方提交的一切文本、图件、合同等纸质图文件或相应的电子版资料。
(二)行政文件
行政文件是指针对公司内部管理和外部协调等事宜所起草的文件,其中包括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办公室提交有关部门的相关文件、人员劳动合同等文件。
(三)其他文件
其他文件是指公司内部出具的除业务文件和行政文件以外的文件,例如中心文字简介、PPT简介、宣传视频等。
三、审核流程
(一)业务、行政文件
1、经办人:在钉钉上提交文件、图件等电子版资料。
2、由行政部、副主任联合审批会签,并提出审批意见。
3、中心主任签批过后,方可发出、打印、盖章。
(二)合同
1、经办人:在钉钉上提交合同电子版资料。
2、由行政部、财务部、副主任联合审批会签,并提出审批意见。
3、中心主任签批过后方可打印、盖章。
(三)媒体平台推文、视频、图件
经办人将审核无误的推文、视频,从钉钉私信传给中心主任审核,审核通过后再向钉钉OA申请发布。
(四)中心简介、财务数据、项目资料等
因业务工作跟进需要提交中心简介、财务数据、项目资料等,经办人在钉钉上提交使用申请,待审批通过后方可发出、打印。
四、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中心全体职工,且严格执行,降低风险的同时把责任落实到实处,谁起草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因不遵守本制度私自修改、发布、传送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经办人负全责,且中心根据事态情形给予处分或开除。
本制度自2022年1月24日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有效期:
有效期:
有效期:
有效期: